在當今全球面臨氣候變遷、貧富差距擴大、資源分配不均等嚴峻挑戰的背景下,聯合國於2015年通過的《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及其核心——17項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已成為指引全球邁向更公平、更繁榮、更永續未來的共同藍圖。這17項目標涵蓋了消除貧窮、優質教育、性別平等、氣候行動等廣泛議題,不僅是政府的責任,更需要企業、民間社會與每一位公民的參與。其中,社會企業以其獨特的「使命驅動」商業模式,被視為實現SDGs的一股關鍵創新力量。社會企業不同於傳統的非營利組織或純營利企業,它透過市場機制解決社會問題,將盈餘主要再投資於社會使命,從而創造可持續的社會影響力。有鑑於此,由業界領袖與學者組成的權威機構——社會企業研究院,特別舉辦了「院士論壇」,匯聚各方智慧,深入探討社會企業如何更系統、更有效地參與並推動SDGs的實踐。本次論壇旨在搭建一個對話平台,讓理論與實務碰撞,為社會企業參與全球永續議題提供戰略指引與行動方案。
社會企業的商業模式核心在於「用商業手段解決社會問題」,這與SDGs強調的「不遺落任何人」及「可持續性」理念高度契合。傳統慈善或政府補助雖能解一時之急,但往往難以形成長效機制。社會企業則透過創新的產品、服務或流程,在市場中創造價值,同時直接對應多項SDGs目標,形成自給自足的良性循環。例如,一家專注於為低收入家庭提供可負擔太陽能產品的社會企業,其商業活動同時貢獻於SDG 7(可負擔的潔淨能源)、SDG 1(消除貧窮,因減少能源支出而增加可支配收入)、SDG 13(氣候行動,推廣可再生能源)以及SDG 8(體面工作和經濟增長,創造綠色就業)。
我們可以更具體地分析幾項關鍵SDGs與社會企業的聯繫:
這種將社會使命嵌入商業基因的模式,使得社會企業在回應SDGs時,具備了更強的適應性、創新性與規模化潛力。社會企業研究院的研究指出,成功的社會企業往往能同時鎖定並推進多個相互關聯的SDGs,產生「一石多鳥」的綜效。
在社會企業研究院舉辦的院士論壇中,多位院士結合其深厚的學術底蘊與豐富的實務經驗,提出了社會企業有效參與SDGs的四大戰略路徑,為業界提供了清晰的行動框架。
院士們強調,社會企業不應盲目追逐所有17項SDGs,而應進行「戰略性選擇」。首先,企業需深入審視自身的核心使命與商業模式,找出與之關聯最緊密的一至三項SDGs作為焦點。例如,一家專注於長者照護的社會企業,可優先對準SDG 3(良好健康與福祉);一家致力於鄉村發展的企業,則可聚焦於SDG 1(消除貧窮)和SDG 8(體面工作和經濟增長)。明確目標後,需將其轉化為具體、可衡量、有時限的關鍵績效指標(KPIs),融入企業的年度計劃與預算中,確保SDGs不僅是口號,更是驅動日常營運的指南針。
「無法衡量,就無法管理。」這是院士們反覆提及的重點。社會企業需要超越財務報表,建立一套完善的社會與環境影響力評估體系。這包括採用國際認可的評估框架,如社會投資回報(SROI)、影響力管理專案(IMP)的五大維度,或直接對接SDGs的具體指標。例如,在幫助貧困人口方面,不僅要統計貸款發放金額,更要追蹤借款家庭收入增長率、兒童就學率改善情況等長期指標。定期、透明地發布影響力報告,不僅能向投資者、客戶及合作夥伴證明其價值,更能透過數據反饋持續優化營運模式。社會企業研究院正致力於推動適合本地語境的影響力評估標準,以提升整個領域的專業性與可信度。
SDGs的複雜性決定了沒有任何單一組織能獨力完成。社會企業必須主動扮演「橋樑」角色,加強與政府、傳統企業、非營利組織、學術機構及社區的合作。例如,與政府合作可以參與社會創新採購或政策倡議;與大型企業合作可以借助其供應鏈、技術與資金資源,放大影響力;與非營利組織合作則能深入社區,精準對接需求。院士們以香港為例,指出本地社會企業若能更積極地與「社創基金」、各大企業的CSR部門及大學的研究中心合作,將能更快地將創新方案規模化。
社會企業自身就是SDGs的最佳「宣傳大使」。院士們鼓勵社會企業利用品牌故事、行銷活動和社群媒體,積極向公眾傳播SDGs的知識及其實踐成果。透過舉辦工作坊、開放日或產品體驗活動,讓消費者理解其購買行為如何直接貢獻於特定的SDGs。當公眾意識提升,將形成一股支持社會企業產品的市場力量,從而創造一個「用消費改變世界」的良性循環,從需求端加速SDGs的實現。
理論需結合實證。以下是院士在論壇中分享的三個具啟發性的社會企業實踐案例,它們分別從不同角度展示了社會企業推動SDGs的創新力量。
院士分享了一個在東南亞及非洲地區運營的社會企業案例,該企業專注於為無法獲得傳統銀行服務的貧困婦女提供小額貸款(微型金融)。其商業模式不僅對應SDG 1(消除貧窮),更連動了SDG 5(性別平等)和SDG 8(體面工作和經濟增長)。企業透過當地社群組建借貸小組,提供金融知識培訓,並將還款與子女教育等正向行為掛鉤。根據其影響力報告,超過90%的借款婦女在三年內家庭收入顯著增加,其子女的長期就學率也提高了約40%。這個案例顯示,將金融工具與社會支持網絡相結合,能有效打破貧困的結構性枷鎖。
針對SDG 4(優質教育)中的資源不均問題,院士介紹了一家香港本地的社會企業。該企業開發了一個低數據用量、支援離線閱讀的移動學習平台,並與本地電訊商及慈善基金合作,向基層學童免費提供預載了該平台及教育內容的二手平板電腦。同時,平台內容與本地課程大綱對接,並提供互動練習。根據香港一項追蹤研究,使用該平台的學生在數學科成績平均提升了15%,學習動機也明顯增強。這個案例體現了社會企業如何利用科技創新,以可持續的商業模式(如向學校提供付費進階服務)來彌補公共服務的缺口,確保「不遺落任何一個孩子」。
在應對氣候變化(SDG 13)方面,院士舉例一家專注於社區太陽能項目的社會企業。該企業不僅在偏遠鄉村安裝微型電網,更創建了「社區擁有」模式,培訓當地居民成為系統的維護與管理者,並將部分電費收入回饋社區發展基金,用於改善醫療或教育設施。此舉同時推動了SDG 7(可負擔的潔淨能源)和SDG 11(永續城市與社區)。數據顯示,其項目使社區家庭的能源支出平均降低30%,並每年減少數百噸的碳排放。這個案例證明,社會企業能將環境保護與社區經濟發展緊密結合,創造多重效益。
透過本次院士論壇的深入探討,我們清晰地認識到,社會企業絕非永續發展的配角,而是能夠整合市場效率與社會使命的關鍵行動者。它們以其靈活的創新能力、深入的社區連結及可持續的商業模式,為實現聯合國SDGs提供了務實且富有彈性的解決方案。社會企業研究院作為匯聚智慧與推動實踐的平台,將持續促進相關研究、人才培育與跨界對話。展望未來,要加速SDGs的實現,需要各界形成合力:政府應提供更友善的政策與採購環境;投資者應將影響力投資納入主流;傳統企業應開放資源與社會企業合作;而公眾則可以透過意識消費,用手中的選擇權支持社會企業。唯有當社會企業的生態系統日益茁壯,我們才能集體邁向一個更具包容性、韌性與永續性的未來。這場由社會企業引領的變革,正在為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注入不可或缺的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