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比之草案,二审稿出现一些变化,先来划个重点:
1、关于个税起征点,二审稿未对一审稿进行修改,起征点依旧调至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不变。
2、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新个税标准最快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外,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顺利过审,我国最快可能在2020年3月全面放开计划生育。
相较于现行的民事单行法,各分编(草案)有哪些新规,有哪些亮点?
物权编
外墙、电梯广告收益属业主共有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沈春耀表示,为落实党中央的要求,草案在用益物权部分增加一章,专门规定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并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生活居住需要。
实践中,一些物业服务企业未征求业主意见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外墙、电梯张贴广告等营利。对此,草案增加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同时,为了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作出决议难的问题,适当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
合同编
增加住房承租人优先承租权制度
合同编草案在现行合同法基础上,增加了“住房承租人优先承租权”制度。
草案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间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此外,草案完善了“电子合同订立、履行规则”,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定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后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人格权编
禁止性骚扰
人格权独立成编,该草案规定了人格权的一般规则,并明确写入“禁止性骚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草案说明时表示,人格权编这一部分,主要是从民事法律规范的角度规定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内容、边界和保护方式,不涉及公民政治、社会等方面权利。经研究认为,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婚姻家庭编
新增1个月离婚冷静期,不再保留计划生育内容
与现行婚姻法、收养法相比,主要修改5方面:
① 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草案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② 增加一项婚姻无效的情形,规定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③ 草案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④ 草案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
⑤ 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继承编
遗产分割前,应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草案在现有遗嘱形式的基础上,增加了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并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上述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沈春耀作草案说明时表示,如此修改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此外,草案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无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
侵权责任编
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网络侵权责任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等内容